咸阳市民李先生的父亲住了6天院不幸离世,部分药物医院收取了7天费用,“父亲去世了怎么可能吃药?”目前,物价部门要求医院退还多收取李先生的303.95元药费。
9月25日,李先生说,今年3月21日,81岁的父亲因患有膀胱肿瘤在西安做了手术,好转出院后,为进一步治疗,4月8日入住咸阳市中心医院肿瘤二科。4月13日早上,父亲出现虚弱乏力、胸闷气喘等症状,医护人员给他吸氧。当日下午5时许,父亲自行将吸氧管摘掉到厕所,不料刚坐下一会儿身子便往后仰,李先生赶紧呼叫护士。“我父亲被扶到床上后仍能说话,抢救一个多小时后,说我父亲呼吸、心脏骤停导致死亡。”
李先生认为父亲的死亡医护人员有责任,遂申请医疗鉴定。“今年5月,我在查看医院费用清单时,发现有几项药品的费用有出入。”李先生介绍,父亲总共住了6天院,但有几项药品数量却显示是7项。随后,李先生多次联系医院,但对方始终未给一个明确说法。8月底,李先生将此事反映给咸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
9月2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李先生父亲的住院费用清单上看到,4月8日至13日住院期间,共花费药费2285.74元,其中静脉注射、氯化钠注射液等5项药品数量一栏显示为“7”。
咸阳市价格举报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询问该医院医务科,并查询患者住院费用清单、病例,证实患者住了6天院,部分药品多收了一天费用,合计303.95元。目前,已要求该院向患者家属退还医药费并做好解释工作,之后还将对医院的这种行为处以3倍的罚款。
咸阳市中心医院一位负责人介绍,安排患者治疗前,相关科室会将需要的药品提前取出来,保证第二天患者的治疗能够延续上。当时这位老人突然离世,第二天应急处置中存在一定的疏忽,没有将这些药品及时退掉。
25日晚,咸阳市中心医院发说明称,院方主动接受市物价局的处理意见,立即责成科室向患者家属退费、致歉,并对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给予警示谈话、经济处罚、全院通报。 华商报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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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死者收药费 不能一句粗心了事
长期以来,医院乱收费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针对此事,医院曾回复称,医务人员一般会提前一天将患者所需药品从库房取出,患者突然离世,医务人员因为粗心,未将多出的药品退回。
医务人员工作强度大,因为粗心或者忙中出错,在所难免。医院在病人出院时发放清单,让患者或家属核对费用,本就是从制度上防止乱收费的一种措施。
如果患者家属向医院反映后,医院第一时间认真核实并承认错误,本能给家属一丝安慰。但长达4个多月时间,家属没有等来医院的说法,只好向物价部门举报,这里面医院除了态度问题,恐怕还有责任心的问题,如果不汲取教训,落实责任,那么向“死者收药费”这种奇事,仍可能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