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坑”房主获刑5年 供图/视觉中国
因私挖地下室导致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原徐州人大代表李宝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李宝俊入狱服刑后,事件并未完结,当初参与救援抢修的各家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以及受到影响的公司陆续起诉索赔。北京青年报记者检索发现,在目前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中,李宝俊个人及卢祖富要连带赔偿的总额已近700万元。
“挖坑代表”私挖地下室获刑5年
李宝俊此前是江苏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2009年,他在北京德内大街买下一座四合院,之后开始翻建。当时他跟施工方约定的是将四合院翻建成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建筑,但是由于地上没有加盖成功,为了达到想要的面积,他选择在地下深挖。
2015年1月24日凌晨,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突然发生坍塌,出现一个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经过调查,坍塌的原因是李宝俊私挖地下室造成,经勘查,李宝俊私挖的地下室深度达18米,相当于在地下挖了五六层楼。
早在2014年10月,北京市规划委曾经要求李宝俊停止违建,并由相关部门就私挖地下室一事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宝俊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但没有执行。
事发后,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海荧集团董事长的身份被曝光,他因此被称为“挖坑代表”。2015年1月30日,李宝俊通过助理发表公开道歉信,称“本人已与人大代表的身份不符,并立即申请辞去人大代表身份”,后他的徐州人大代表的资格自行终止。
后李宝俊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现场负责人李海轮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多家受影响单位获赔
在法院查明的事实中,因施工现场发生坍塌,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损坏,西侧、南侧毗邻的办公楼受到损坏。经鉴定,因93号院施工现场坍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583万余元。
北青报记者检索北京审判信息网发现,事发后对排水管网进行抢修的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路灯设施维修的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紧急抢修恢复周边供电的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抢修坍塌道路的北京市西城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临时安置受灾居民的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李宝俊入狱服刑之后,陆续对他提出了民事索赔。
国网北京电力公司称,垮塌造成公司电力管线受损,导致公司在积水潭路等路段的5条架空线路供电中断,经公司组织抢修恢复供电,公司支付了电力设施维修费86万余元。李宝俊等人违法施工损坏公司的线路,导致供电中断,应承担公司抢修线路的实际支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宝俊、卢祖富赔偿国网北京电力公司70余万元。
北京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称,因坍塌导致公司的路灯受损,经公司抢修恢复原状,支出受损路灯抢修费10.3万余元,李宝俊、卢祖富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被告赔偿10.3万余元。
个体户王某将自己购买的挖掘机租给卢祖富在李宝俊的工地上挖土,事发时,挖掘机随着地陷,被深埋地下,一直没能取出。王某于是起诉李宝俊和卢祖富二人,最后获赔22万余元。
此外,根据判决,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获赔抢修费用20万余元;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获赔抢修工程款184万余元;北京宏伟旺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获赔租金损失、工资损失共计25万余元;北京中恒基业印刷有限公司获赔印刷设备损失、搬运费、厂房使用费等共计34万余元,共计367万余元。
街道办起诉李宝俊赔321万
事发后,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承担了应急抢险工作和周边受灾居民三年来的临时安置工作,街道办随后也对李宝俊提起了两起民事诉讼。
在一起诉讼中,街道办称,坍塌给周围居民和多家单位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事发后,李宝俊派人向什刹海办事处提供了50万元,用于受灾居民的临时安置,什刹海办事处按照每人每日150元的标准发放。该笔款项用完后,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权益,办事处继续垫钱为受灾居民发放临时补助费,截至起诉时共发放264万余元。法院经过审理,在扣除李宝俊前期给付的50万元及部分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的支出之外,判决李宝俊返还给什刹海街道办事处213万余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事发之后在李宝俊没有能到现场、现场仍然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的情况下,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对93号院及周边房屋采取抢险加固、垃圾清运等措施,避免了李宝俊的利益受损,什刹海办事处由此支出了相关费用。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宝俊向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支付打捞搬运、应急抢险、房屋检测等各项费用共计108万余元。
这两起案件跟其他几起案件不同的是,被告仅有李宝俊一人,这意味着除了需要承担367万余元的连带赔偿责任,李宝俊自己还要承担这两起案件共计321万余元的赔偿,共计688万余元。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