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宁波公运股东大会的事项持续发酵,先是以内部高管证实现场并非公告所披露的情况,接着公运小股东成功利用“职工+小股东利益”优势在舆论上扳回一局。其中也不乏搬小板凳的吃瓜群众,更有媒体挖到部分小股东的声音,猜测宁波公运现任董事会即核心管理层如此抗拒外部董事,更有深意。
在小股东发声之后,又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指出,在赖董事长任总经理和董事长期间,经手的项目中有不少确实是大额亏损,且亏损的方式和原因都存在很大的疑点,个别更是有未按公司所要求的流程办理,直接投资导致巨额亏损。
其中之一为枫康集团。查阅有关信息后发现,浙江枫康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宁波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宁波公运投资参股公司。公告关联关系披露,公司副总经理王玉忠先生(现任总经理)系浙江枫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枫康集团官网介绍,枫康集团主营铁皮石斛相关生产销售业务,该行业与宁波公运主业相去甚远。但巧合的是,枫康集团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而公运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赖兴祥也是象山人。
查阅与该笔投资相关的历史公告:
(1)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
2013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宁波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工商信息显示2013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工商信息查询,公司实缴出资853.33万元。
紧接着2014 年1 月20 日、2014 年3 月7 日、2014 年4 月10 日、2014 年6 月4日、2014 年7 月30 日,公司分别与枫康生物签订《借款合同》,公司累计向枫康生物提供借款2,114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5 年,且均约定前3 年不计利息,后2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公告,本次借款经公司2014 年1 月6 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奇怪的是,根据宁波公运《公司章程》,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交易事项是要经过董事会审议的,此事却由总经理办公室直接批准。
《宁波公运公司章程》
2100万三年免息,两年低息的长期借款(时任总经理赖兴祥特批),可以说是非常优厚的条件了。
有多优厚?可以对比一下:
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关联方借款还有:
2013 年3 月19 日,公司与东方巴士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东方巴士提供借款1,300 万元,年利率10.20%。
2013 年3 月18 日,公司与甬象客运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甬象客运提供借款50 万元,年利率8%。
同为关联公司,枫康集团却享有同期其他参股公司都享受不到的最优待遇。
但是别急,后面还有更优厚的。
(2)2015年年报显示:
至2014 年底,公司共向枫康生物提供财务资助合计27,140,000.00 元。值得注意的是,此处较前次披露又增加了600万,不出意外应该也是总经理特批。
2015年,枫康生物股东会通过债权转股权议案,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万元,公司11,466,667.00 元债权转为注册资本。
原因解释:无任何解释。
(3)2016年6月22日,《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参股公司宁波枫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400,000.00 元。
原因解释:无任何解释。
(4)2017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显示:
公司同意将持有的浙江枫康集团有限公司11,273,333.00 元债权以债转股的形式转为该公司股权,即公司在浙江枫康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额由24,400,000.00元增加至35,673,333.00 元,持股比例仍为30.50%。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减免了枫康集团1100万债务,但具体原因语焉不详。
原因解释: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什么实际情况?一字不提,基本上等于没解释。
就这样,三年免息,两年低息的2700万借款,分文都没有收回,全部转股,而且有趣的是,这么一路转下来,公运在枫康的股权比例还下降了,从初始的40%下降到了30.2%。
公司为何拆巨资对枫康集团进行出资、借款、债转股?
单从经营情况来看,宁波公运于2013年12月投资该公司,至今已历时7年,该公司大部分时候处于亏损状态,根据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枫康集团2018年度经营收入仅1530万,亏损2430万元。而枫康集团历史上也从未有任何的投资机构进入,除公运外,其他仅有两位自然人股东,陈贤良,章素珍夫妻。
此外,类似情况的还有宁波江北得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宁波公运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兴北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参股宁波江北得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通过全资孙公司宁波公运车辆急救有限公司参股宁波江北得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合计持有20%股权,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据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宁波江北得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主要债务人破产而发生严重亏损,本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宁波公运捷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2013年5月、7月宁波公运共实缴注册资本1,029万元参股宁波公运捷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2015年8月26日,宁波公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终止宁波公运捷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据2015年年报数据披露,注销宁波公运捷宇共取得投资收益10.89万元,两年后几乎为平价注销,过于巧合。
据查,宁波公运捷宇前身系“宁波市汽车修造厂”,以生产“灵桥”牌厢式货车为主,拥有汽车生产牌照。宁波公运捷宇另一名持股51%股东余姚市捷宇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农用运输车、运输型拖拉机、农用工程机械等产品。而宁波公运捷宇恰好拥有的汽车生产牌照,在公司注销后,汽车生产牌照去哪里了?
更值得关注的是,宁波公运捷宇注销后,两名股东的渊源并未完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志革、余姚市捷宇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17)浙0281民初3361号在余姚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但判决书并未公开。后又在(2018)浙0281执2533号由申请执行人宁波公运自愿撤销本案。
这般操作着实也让人一头雾水,是合同履行了还是无法执行呢?查阅有关信息,余姚市捷宇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可是正常且外表看处于良好状态。对此,内部人士未就上述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