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出进一步部署。全文如下: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基层减负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陕西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防止长官意志和“拍脑袋”决策、盲目举债等行为,坚决纠正华而不实、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等现象,坚决杜绝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从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机关做起,着眼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既大刀阔斧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基层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各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以良好精神状态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有效精减文件数量。严格落实省委年度发文计划,除省委有明确要求外,不以省委文件形式单独印发贯彻有关文件的分工方案;除省委常委外,议事协调机构其他成员调整自行发文,不以省委文件形式印发文件;领导同志讲话已公开发表的,不再以文件形式印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文件把关审核,确保2019年省委、省政府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比上年减少30%—50%。省级部门单位也要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要求下级以党委和政府名义上报文件;印发涉及本领域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的文件,须抄报省委办公厅;征求意见类文件,要求市县上报的时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重在落实,提出简明管用的具体措施,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三、严控会议数量规模。严格落实会议审批报备制度,省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省级部门单位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严把会议审批关口,确保2019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50%。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纪委全会等会议,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和会期执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省级部门单位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参会人数最高不超过280人、会期不超过1天。省级部门单位也要明确减会措施、严控会议规格,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要求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省级部门一把手参会;本系统一般业务性会议,不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不要求市县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参会人数最高不超过15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提倡各级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能合并或套开的不分别开会,已以文件安排的事项不再开会布置,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
四、着力清新文风会风。倡导“短实新”文风,省委、省政府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不超过5000字,安排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3500字。各市和省级部门单位向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报告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可通过附件反映有关内容。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除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等会议外,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全省性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70分钟;专题会、座谈会等其他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已印发书面材料的,发言时不照本宣科、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省内会议、活动对领导同志称呼时不加“尊敬的”、讲话不称“重要讲话”,一般工作会议发言时不鞠躬致意。
五、改进提升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聚焦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和执行全过程。省委常委每年调研不少于60天,提倡蹲点式、解剖麻雀式调研和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的随机调研。省级领导下基层调研,用餐、住宿等严格按规定执行,各调研点要保持原貌,坚决杜绝“群众演、领导看”,坚决杜绝为迎接调研制作展板、装饰布置等现象,不悬挂欢迎横幅或用电子屏显示欢迎标语,不使用无线话筒、耳麦和便携式音响。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调研也要按此从严掌握,不搞扎堆式、轮番式调研,不搞走马观花的漂浮式调研和不触及问题的过场式调研。
六、统筹规范督查检查。省委办公厅加强对省级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完善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考核办归口审批并统一向省委办公厅报备制度,确保2019年省级部门单位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比上年减少50%以上。省级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新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每半年进行情况汇总分析、提示提醒和内部通报。开展督查检查不能简单一督了之,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帮助,对反映的实际困难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对深层次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并抓好督促落实。
七、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工作统筹,科学设立考核指标,合理计划考核时段,避免出现重复考核、扎堆考核。强化结果导向,优化提升评价方式,注重干部群众口碑和社会评价,减少对过程的教条式管控和机械式做法。严格落实中办《通知》“三个不得”精神,坚决纠正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和简单以台账资料评判成效、用场景截图或视频代替落实、靠设立专项任务工作日推进常态工作、把评先奖优变味成微信拉票等现象。凡党中央、国务院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组织开展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
八、依规依纪依法问责。突出严肃、规范、精准、慎重要求,避免问责不力和属地问责泛化、问责手段简单化等问题。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的、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澄清正名。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九、完善激励关怀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三项机制,树立实干为本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年龄、唯票数等倾向,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高来自基层一线干部在评先奖优中的名额比例。保障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权益,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休假制度。
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由省委统一领导,省委书记负总责,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参加,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省纪委监委机关要严肃查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在省级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身体力行推动,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促进各级干部“脱虚向实”、把功夫下在出实招求实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