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文娱

足协新规:中超国内球员薪酬最高一千万,国脚上浮20%

2018-12-20 14:48:48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

备受关注的中超联赛新政终于在20日上午举行的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公布,中国足协对中超、中甲、中乙三级俱乐部的支出、注资、亏损、薪酬、奖金等五个方面都提出了限额要求。其中,中超俱乐部在2019赛季的总支出不得超过12亿人民币,而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

中超俱乐部的支出限额在2019至2021赛季要逐年下降,其目的是引导俱乐部理性投入,在2019赛季的支出限额为12亿人民币,而随后两个赛季则递减为11亿和9亿。中甲和中乙球队则分别稳定在2亿和0.35亿。值得一提的是,支出并不包括青训支出。

此前,俱乐部在出现严重亏损之后,通常会采取母公司“输血”的方式减少赤字,对此,中国足协对投资人的注资数额也进行了限制,中超俱乐部在2019赛季的注资限额为6.5亿,此后依次降为5.6亿和3亿。此举无疑会促进俱乐部加强经营开发,增强造血功能。

为促使俱乐部加大自身经营,提高经营能力,逐年减少亏损,中国足协还设置了亏损限额。2019至2021赛季,中超俱乐部单赛季亏损限额逐年下降,分别为3.2亿、2.9亿和2.7亿;中甲俱乐部则逐年设置为0.7亿、0.6亿和0.5亿;中乙俱乐部未作此项设置。

在最受关注俱乐部薪酬总额的限定上,中超俱乐部一线队的外籍球员、国内球员、预备队球员的薪酬总额占总支出的比例要在接下来的3个赛季里逐年下降,具体比例为:65%、60%和55%。中甲俱乐部的比例为70%、65%和55%。中超球队中,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为鼓励球员为国效力,参加2019年亚洲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国家队球员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执行。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

设置全年奖金总限额(全年赢球奖金和平球奖金的总额),纳入俱乐部总支出限额内。中超联赛单场赢球奖金限额为税前300万元(人民币)/场、平球奖金限额为税前100万元(人民币)/场,足协杯比赛奖金可按双方比赛队中级别高的联赛奖金标准执行,亚冠联赛赢球奖金为税前600万元(人民币)/场、平球奖金为税前200万元(人民币)/场。中甲联赛单场赢球奖金限额为税前100万元(人民币)/场、平球奖金限额为税前30万元(人民币)/场。

对于未来在实际操作中超过以上限额的俱乐部,中国足协也制定了处罚措施,主要有警告、减少直至取消内外援引援名额、扣除联赛积分等。